能高郡役所職員合影

約昭和2年(約1927) / 林香蘭老師提供

大正9年(1920)9月1日臺灣地方官制改正,於臺中州下設能高郡役所管轄埔里街、國姓庄及所屬蕃地。圖為昭和2年(1927)左右能高郡役所職員合影,當時的能高郡役所分成庶務課(右半邊人員)與警察課(左半邊人員),郡守與兩課長、重要役員大都由警察官擔任。前排左四為警部補佐塚愛祐,於昭和5年(1930)晉升警部並擔任霧社分室主任,成為霧社地區最高行政與警察首長,卻不久即於霧社事件中殉職。另前排左六為能高郡守古藤誠助。

文物普查編號:54554-G-376485200A-10500C00S01-000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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