埔里街長 林其祥

約大正14年(約1925) / 謝秀珍先生提供

日治時期唯一的台灣人埔里街長林其祥(1881-1951),為埔里牛眠山名望家林逢春(牛眠山總社長潘進生女婿)之次子,明治28年(1895)12月起埔里書房漢文修習3年。明治31年(1898)6月埔里社國語傳習所甲科卒業(後改制成埔里社公學校速成科),明治33年(1900)任埔里社憲兵屯所及養蠶傳習所通譯。明治35年(1902)9月轉任南投廳埔西區長役場書記。明治37年(1904)7月臨時台灣土地調查局調查課雇員埔里社支廳勤務;明治44年(1911)2月南投廳雇拜命埔里社支廳財務課勤務。大正9年(1920)8月能高郡雇拜命庶務課勤務。同年9月任臺中州郡屬能高郡勤務。同年10月埔里街助役(等同今之埔里鎮公所主任秘書)及埔里街協議會員(等同今之埔里鎮民代表)並埔里街協議會副議長拜命。大正10年(1921)3月公共埤圳組合埔里圳議員當選。同年10月臺中州公共埤圳第二聯合會議員當選。大正10年9月埔里街農會代表者當選。大正11年(1922)1月畜牛保健組合代表者當選。同年官派為台中州協議會員。大正12年(1923)7月南投稅務出張所管內所得調查委員拜命。大正13年(1924)10月台中州協議會員再任,埔里街助役及埔里街協議會員並埔里街協議會副議長命。大正14年(1925)6月獲頒紳章,同年8月埔里信用組合長理事當選。大正15年(1926)10月臺中州協議會員拜命。昭和3年(1928)2月埔里信用組合長理事重任當選。同年7月臺中青果同業組合評議員指名。昭和3年(1928)10月臺中州協議會員拜命。昭和4年(1929)4月埔里街長拜命,埔里地方委員選任、能高郡埔里街農會代表者當選。昭和5年(1930)10月臺中州協議會員拜命。同年9月臺灣三成協會埔里慈光會長(等同今之更生保護協會)就任。

昭和6年(1931)8月能高自動車株式會社社長。昭和8年(1933)4月埔里街長重任拜命。昭和10年(1935)2月台灣博覽會埔里宣傳會長。昭和12年(1937)年2月獲奏任官待遇(為高等文官,台籍人士相當稀少)。昭和12年(1937)10月埔里街出征軍人家族後援會會長。昭和14年月2社會教化委員囑託。昭和15年(1940)10月能高神社總代指定

 

林其祥昭和4年(1929)4月舉用為埔里街長,成為日治時期唯一的台灣人街長,任內政績建樹極多,於昭和12年(1937)年2月獲奏任官待遇(為高等文官,台籍人士相當稀少)。此外,林其祥街長並曾任埔里實業協會會長、能高郡興農倡和會埔里街支部長、昭和10年(1935)2月台灣博覽會埔里宣傳會長、能高寺倡建者等榮職。

文物普查編號:54554-G-376485200A-10500C00S05-000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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